本报讯近日,山东省教育工会下发通知,我校法学院荣获“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”荣誉称号,体育学院吕艳丽副教授荣获“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法学院多年来积极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、建功立业,在教育教学、理论研究、社会服务、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。体育学院吕艳丽副教授带领学校龙舟队先后参加世界龙舟锦标赛、亚洲龙舟锦标赛等国际、国家级比赛439项,荣获金牌171枚、银牌104枚、铜牌49枚,成为全国高校龙舟竞技运动领军人物,为我校龙舟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。
本次评选全省共有64个集体获“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”称号,108名个人获“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”称号。 (工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