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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篇文学作品中的和尚
作者:齐物秋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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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我的第一个师父》,是鲁迅写于一九三六年的一篇文章,而 《青梅竹马》(樋口一叶)和《受戒》(汪曾祺)之写作时间,分别于一八九五、一九八〇年。这三篇作品年代不同,文体有异,或小说,或散文,但有一共同点,都以和尚(或准和尚)为书写对象,可看出不同地域的风俗纷呈或相通的意味来。
  《受戒》里的明海,“在家叫小明子。他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。他的家乡不叫‘出家’,叫‘当和尚’”;《青梅竹马》里的信如,是龙华寺方丈的儿子,“这孩子是注定要换穿黑沙法衣的,他的头发还不知能够留到几时哩”。《受戒》就是以明海如何“受戒”为时间线的,到善因寺烧戒疤亦是故事时间的终点;《青梅竹马》的结尾,“日后她无意中听说:在她拾花的第二天,信如为了求学穿上了法衣,离开寺院出门去了”。而《我的第一个师父》里的“龙师父”,“瘦长的身子,瘦长的脸,高颧细眼,和尚是不应该留须的,他却有两绺下垂的小胡子”,而他的三个儿子,自然生来就是要做小和尚的。
  在对寺庙及出家人生活的描绘上,《我的第一个师父》着重于和尚出家如在家:“论理,和尚是不应该有老婆的,然而他有。我家的正屋中央,供着一块牌位,用金字写着必须绝对尊敬和服从的五位:‘天地君亲师’。我是徒弟,他是师,决不能抗议,而在那时也决想不到抗议,不过觉得似乎有点古怪。但我是很爱我的师母的,在我的记忆上,见面的时候,她已经大约有四十岁了,是一位胖胖的师母,穿着玄色纱衫裤,在自己家里的院子里乘凉,她的孩子们就来和我玩耍。”《青梅竹马》中,“龙华寺方丈越是发财,也就越发福,他大腹便便,脸上泛出既不像桃花又不像樱花的红光,真是无法形容的好气色”。而《受戒》,既有忙于生意、整日算账的和尚,也有娶妻生子的和尚,“他老婆每年夏秋之间来住几个月,因为庵里凉快”“仁山、仁渡叫她嫂子,明海叫她师娘”。《青梅竹马》里,和尚利用寺院门前空地摆摊,赚钱要紧;《受戒》里,和尚们直接在大殿的饭桌上赌牌,消遣为要。当然,《受戒》中有一招极狠,是《青梅竹马》中的和尚所不及的,也就是在寺庙里杀猪,“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,开水、木桶、尖刀”,老和尚虔诚地念一道“往生咒”,“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,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”。
  于地域风俗画卷的铺陈,三位作家各有千秋。鲁迅用叙事的方式:
  “听说龙师傅年轻时,是一个很漂亮而能干的和尚,交际很广,认识各种人。有一天,乡下做社戏了,他和戏子相识,便上台替他们去敲锣,精光的头皮,簇新的海青,真是风头十足。乡下人大抵有些顽固,以为和尚是只应该念经拜忏的,台下有人骂了起来。师傅不甘示弱,也给他们一个回骂。于是战争开幕,甘蔗梢头雨点似的飞上来,有些勇士,还有进攻之势,‘彼重我寡’,他只好退走,一面退,一面一定要逼,逼得他又只好慌张的躲进一家人家去。而这人家,又只有一位年青的寡妇。以后的故事,我也不甚了然了,总而言之,她后来就是我的师母。”
  这样的若干场景的叙述,活现出绍兴的社戏风俗及市井对僧道的看法。
  汪曾祺说,“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抒情诗。我的小说里有些风俗画成分,是很自然的。”虽未见樋口一叶有何创作谈,但她类似的思路在《青梅竹马》中清晰地现出,小说一开篇,即对大音寺前巷这个“红尘闹市”做一详尽白描,使我们于十九世纪晚期东京花街柳巷的风貌有鲜活的认知。风俗画卷的描绘须注意一点,即“不能为写风俗而写风俗。作为小说,写风俗是为了写人。有些风俗,与人的关系不大,尽管它本身很美,也不宜多写”(汪曾祺语)。于这一点上,樋口一叶有着小说家的本能,她的描写都是为了对人物有烘云托月的用意,虽用笔奢侈却不耽溺,最终仍是要指向人。《受戒》中,汪曾祺写放焰口,写盂兰会,写“飞铙”,饶有趣味,看似闲笔,其实并不离终究要受戒的明海小和尚生存的环境,“物”中是有人的。樋口一叶应该是受本国的浮世绘之启发,而汪曾祺也说,“十六七世纪的荷兰画派的画,日本的浮世绘,中国的货郎图、踏歌图……我都爱看。讲风俗的书,《荆楚岁时记》《东京梦华录》《一岁货声》……我都爱看”,其风格的渊源所在大致在此。
  在对性心理的微妙书写上,以某“物”来达成东方式的含蓄,是有意味的。
  《受戒》是用脚印:
  “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,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。明海看着她的脚印,傻了。五个小小的趾头,脚掌平平的,脚跟细细的,脚弓部分缺了一块。”
  这小小的脚印将小和尚的心搅乱了。
  《青梅竹马》用的是一根红绸条,信如经过心仪的女孩美登利家门口,不小心踩断了木屐趾襻儿,低头侍弄,美登利想给他绸条系上,又不敢,只好悄悄丢给他:
  “信如惆怅地回头一看,自己的脚旁落下一块红友禅的绸条,像是一片美丽的红叶一样,已经被雨水打湿了”。
  红绸条的“愁肠百结”整整花了一节的篇幅,最终也没捡起来,几乎含蓄到了极点。
  而《我的第一个师父》,讲三师兄的故事,特意拎出 “结”:“我们那里的阔人家,一有丧事,每七日总要做一些法事,有一个七日,是要举行‘解结’仪式的,因为死人在未死之前,总不免开罪于人,存着冤结,所以死后要替他解散。方法是在这天拜完经忏的傍晚,灵前陈列着几盘东西,是食物和花,而其中有一盘,是用麻线或白头绳,穿上十来文钱,两头相合而打成蝴蝶式,八结式之类的复杂的,颇不容易解开的结子。一群和尚便环坐桌旁,且唱且解,解开之后,钱归和尚,而死人的一切冤结也从此完全消失了。这道理似乎有些古怪,但谁都这样办,并不为奇,大约也是一种‘惰性’。不过解结是并不如世俗人所推测,个个解开的,倘有和尚以为打得精致,因而生爱,或者故意打得结实,很难解散,因而生恨的,便能暗暗的整个落到僧袍的大袖里去,一任死者留下冤结,到地狱里去吃苦。”鲁迅的深刻在于,他不仅描述其然,还写出其所以然:
  “只记得三师兄曾经不得已分给我几个,有些实在打得精奇,有些则打好之后,浸过水,还用剪刀柄之类砸实,使和尚无法解散。解结,是替死人设法的,现在却和和尚为难,我真不知道小姐或少奶奶是什么意思。这疑问直到二十年后,学了一点医学,才明白原来是给和尚吃苦,颇有点虐待异性的病态的。深闺的怨恨,会无线电似的报在佛寺的和尚身上,我看道学先生可能还没有料到这一层。”
  这种变态的性心理,的确是相当微妙的,若不挑明,大约未必能够猜得出其间这许多曲折的。
  (原题为《受戒》《青梅竹马》与《我的第一个师父》来源:豆瓣)
(齐物秋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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